建筑工地照明設(shè)計注意事項
在大多數(shù)情況下,建筑工地的照明設(shè)計得比較簡單,也比較堅固。另一方面,光源也不可能總放在最合適的地方,而常常安裝在移動的拖車上或固定在腳手架上或施工的其他建筑構(gòu)件上。永久性的照明裝置不一定總能提供所需要的照度水平而不產(chǎn)生過大的眩光。工地外墻照明設(shè)計應保證使眩光即便有的話也應該比較小。但是,由于工作條件的性質(zhì),照明會不斷遇到變化的條件。因而,提出有效的眩光限制措施時非常困難的。
重要的是為了避免形成很深的陰影,以及當視覺可能因直接觀看光源而會受到減弱時至少仍能保證視覺,光線至少應該來自兩個方向。當起重機提起料斗種的重物時,這點尤為重要。
如果需要更高的照度,可以額外增加泛光燈,但泛光燈不能安裝在起重機的臂上。其原因有二:首先,安裝在起重機臂上的泛光燈的光斑會移動,這樣就會分散高處作業(yè)的工人的注意力,從而導致事故。其次,當工人向上看時,泛光燈產(chǎn)生的眩光會使工人難于看見起重機的吊鉤。用于大面積照明的泛光燈的安裝高度一般低于起重司機的高度,并向下投射,使起重機司機不大可能受到來自投光燈的直射眩光。但是,光源在水坑的水面上產(chǎn)生的反射眩光會使人煩惱,可能需要把這些地方的水排掉。
鋼架結(jié)構(gòu)和腳手架提供了許多燈具安裝位置。由于眩光的有害性,使用數(shù)量多而功率低的光源比較合適。
(1) 隨著工程施工的進展注意照明設(shè)計的變化。工地的條件隨工作的進展而變,結(jié)構(gòu)、入口、道路、事故危險區(qū)(如未設(shè)柵欄的孔道)和其他一些情況,都不斷變化的。因此,照明設(shè)施也應適應變化的要求,使不致因光線不足妨礙人們的活動。每一種變動之后,現(xiàn)場各個部分的照度都應加以檢查,以便保證照度符合推薦值;對照明設(shè)施也加以檢查,以保證眩光得到充分的控制。
(2) 工地的拆除和清理照明
工地的拆除和清理工作一般在白天進行,但必要時也可能持續(xù)到天黑后。這時候就需要臨時照明,并且采用安裝在自備發(fā)電機的活動塔架上的泛光燈比較好,因為這樣就可避免了 托一根電纜,也能隨著工作地點的變化,是燈光迅速地重新指向需要照射的地方。不能把燈具安裝在正要拆除的建筑物上,也不能安裝在起重機的臂上。
在清理和平整的區(qū)域,以及需要搬走大量泥土地方,用車輛的前照燈無法提供足夠的照明。這些地方應該采用安裝在立桿上的泛光燈。